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学业指导 > 正文

交通运输与经济管理系学业指导老师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5-20 】

根据学院《学业指导老师管理办法》要求,交通运输与经济管理系决定认真贯彻、推行导师制,使老师真正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特制定本学业指导老师的管理与考核细则。

一、学业指导老师的任职要求和配备名额

学业指导老师是教师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任学业指导老师是教书育人的职责。根据学院规定,对学业指导老师的配备及要求如下:

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2、学业指导老师采取自愿报名与教研室推荐相结合,系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方式进行聘用;

3、学业指导老师原则上由本专业教师及带班辅导员担任。担任学业指导老师的教师应熟悉本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把握本专业学生的专业特点和就业方向及就业岗位;

4、每个行政班原则上设1-2名学业指导老师。

二、学业指导老师的主要工作职责

1、建立工作记录。系部给每位指导教师学期初发放工作记录活页(见附件3),工作记录活页记录工作进程、活动组织安排、每次活动开展情况、与学生交流情况以及所指导班级特殊学生的个别指导情况等。期末将记录本交回交通运输与经济管理系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2、学业指导老师指导工作应围绕学生的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开展,针对学生所学专业进行指导或引导。如选课指导、学习方法指导、组织竞赛、开展新技术讲座、就业形式讨论、专业课题辩论会等。每学期要求开展1次以上的大型学习竞赛、讲座、辩论、讨论等学习活动。

3、学业指导老师要认真研究专业教学计划,理解培养目标。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学生选课、专业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改进、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指导。如专业学习、专升本、自考、就业、考证等,指导学生树立学习目标,言传身教,以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

4、学业指导老师对学习困难的学生,帮助其寻找学业出现问题的症结,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受到学业警告的学生制定课程重修计划,落实学业帮扶措施。

5、组织学生学习学院有关的教学管理制度。

三、学业指导老师的工作考核和待遇

学业指导老师的考核,主要根据学生评价学业指导老师的情况、所指导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参加各种学习竞赛和科技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1、学生评价学业指导老师的情况,由系每学期组织对学业指导老师所带班级进行测评(考核表见附件1、统计表见附件2)。测评结果折算成分数,计入总分的60%;

2、从教务系统中汇总学业指导老师所指导班级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计入总分的20%;

3、所指导的班级参加各种技能、学习竞赛或者科技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项,每项不少于2次。达到2次计20%,1次的计10%,未完成的计0%。超过1项的加5-10分。

4、学业指导老师工作考核一并纳入系上教师的年度绩效考核中的育人工作内容,每学期进行一次。

5、学业指导老师的工作量按每学期20学时计算,具体津贴发放依据每学期的考核结果,按照以下办法予以发放。

①考核分数达到60分的,按照教师本人对应的职务职级的课时津贴予以发放;考核分数在59至45分的,按照教师本人职务职级降低一个档次的课时津贴予以发放;考核分数在44分以下的,按照教师本人职务职级降低二个档次的课时津贴予以发放,若本人已属于最低职务等级的,按照扣减学时8学时或12学时发放。降低档次可以跨职务职级确定。

②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学业指导老师,即考核分数达到85分以上的,按照教师本人对应的职务职级提高一个档次的课时津贴予以发放;已经是教授最高档可以增加5个学时的津贴予以发放。

3、交通运输与经济管理系根据考核情况对学业指导老师进行评优工作。被评为优秀学业指导老师的教师,在职称评聘、岗位评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组织领导和管理

1、交通运输与经济管理系成立学业指导老师制领导小组,由系主任、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教学副主任等组成;

2、系学业指导老师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抓好学业指导老师制工作。

3、系领导应不定期参加学业指导老师的指导活动,督促学业指导老师开展工作。

4、系应建立学业指导老师工作档案,定期讨论学业指导老师工作,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研讨相关工作情况,并及时对有关工作进行总结。

五、本规定由交通运输与经济管理系负责解释。

附件:1.交通运输与经济管理系育人工作暨学业指导老师考核表

2.交通运输与经济管理系学业指导老师育人工作学生测评

3.交通运输与经济管理系学业指导老师育人工作测评结果统计表

4.交通运输与经济管理系学业指导老师育人工作记录活页

交通运输与经济管理系

2015年3月17日

附件1:

交通运输与经济管理系育人工作暨学业指导老师考核表

项目

考核标准

分值

对学生进行专业思

想教育

能向学生介绍行业的发展现状、趋势和社会需求,每学期至少1次宣讲。

10

帮助学生做好学业规划,指导学生的专

业学习

向学生详细解释专业培养定位、职业面向,帮助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学生中达到90%有自己的职业取向。

5

向学生讲清楚学期学习的主要课程和需获取的主要资格证书。

10

根据学期(年)学分清理情况,指导学生制定学期课程修读计划。

10

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学生

帮助学习出现问题的学生寻找学业症结,提出改进措施。

10

指导受到学业警告制定课程重修计划,落实学业课程的重修。

10

密切联系学生

在专业思想巩固、学习习惯养成、学习计划调整、学习方法优化等方面给予具体指导。每周与所指导的学生面对面交流至少1次。

20

指导学生活动

指导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各类竞赛活动和创业活动等。学生参加活动获得院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分别加2、5、8分。

10

组织学生学习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组织学生学习学分制管理办法、学籍管理规定、考试管理办法、重修管理办法、选课程序等。

10

发现问题及时沟通

随时与所指导班级的辅导员、任课老师联系,将了解到的教与学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辅导员进行沟通。

5

总分

100

附件2:

交通运输与经济管理系学业指导老师育人工作学生测评表

( 年度)

测评班级: 测评时间:

测评内容

选项(请在相应栏内划√)

你知道你所在班级的学业指导老师是谁吗?

知道(若知道,请写出学业指导老师姓名)

不知道

说明:如知道学业指导老师的姓名,则继续进行下面的测试(背面),如果不知道,则本测评到此结束。

测评内容

选项(请在相应栏内划√)

学业指导老师有没有为你进行过学业规划?例如解释过专业,讲清楚学期学习的主要课程及选课程序,以及需获取的主要资格证书,指导学生制定学期课程修读计划。

经常有

偶尔

从来没有

当你学习出现困难时,学业指导老师有没有帮助你寻找学业症结,提出改进措施?

如果你受到学业警告,学业指导老师有没有帮助你制定课程重修计划,落实学业课程的重修,学习重修管理办法?(如学业没有受到警告,则此项不填)

你的学业指导老师有没有指导你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各类竞赛活动和创业活动等。

备注:如果有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请直接写在以下空白处。

附件3:

交通运输与经济管理系学业指导老师育人工作

测评结果统计表

测评班级

测评人数

学业指导老师

测评指标及分数

备注

是否进行学业规划

是否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帮扶

如受到学业警告,是否帮助制定课程重修计划

是否指导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各类竞赛和创业活动

平均分

备注:1.大一、大二学生每班参评人数为20人;大三因在校人数不多,因此每班随机选取人数。

2.测评指标共四项,每一项的测评等次分为“经常有”,“偶尔”和“从来没有”,分别对应分值为5分,3分和0分。

附件4:

交通运输与经济管理系学业指导老师育人工作记录活页

导师姓名

联系班级

班级人数

辅导姓名

联系班级基本情况

班级人数

男女比例

党团员情况

问题学生姓名

学业规划指导记录

学业困难学生进行帮扶记录

学业警告,学生谈话记录

指导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各类竞赛和创业活动

选课指导记录

其他指导活动记录

年 月 日